
近日,雙峰縣一清吧因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,擅自營業被雙峰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立案處罰。
前期,消防監督員對位于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永豐街道藝芳新城上苑2棟的雙峰縣志和友清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,發現該場所存在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,擅自營業的情況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。由于該場所為人員密集場所,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,存在較大安全隱患。消防監督檢查人員立即對營業現場進行拍照取證,并迅速對該清吧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調查。經調查取證和集體討論,根據相關規定,決定對雙峰縣志和友清吧予以罰款人民幣3.3萬元并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。當前,該場所已將罰款繳納到位。
此次處罰,也對轄區心存僥幸的經營者敲響了警鐘,有效提高了各場所的消防安全意識。下一步,大隊將繼續加大檢查力度,深入細致地開展排查摸底工作,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。
責編:顏雨彬
來源:婁底市消防救援支隊